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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2011年2月28日更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点击数749  更新时间:2011/3/1 9:57:2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2010年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推出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专栏。社会各界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上“专用数据库查询”专栏点击“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即可了解、查询、检索相关信息。

  ——通告车型范围

  从2010年1月1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M1、M2和N1类车辆)。

  ——通告数据来源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发布的所有数据都是由生产企业(包括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经销商)提供。

  汽车生产企业、进口汽车经销商提供的燃料消耗量(包括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数据,必须是按照统一的检测方法(GB/T 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检测、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检测机构(其中进口汽车可经质检部门指定检测机构)检测确认的燃料消耗量数据。

  ——通告查询方法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提供“生产企业”、“车辆种类”、“排量”、“通用名称”四个查询条件,可单一或组合查询。
  
  2008年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6467万辆,车用汽、柴油消耗达1.2亿吨。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车工业发展将面临能源、环境等方面的更大压力。汽车节能减排,不仅需要政府、汽车企业大力推进,也需要全体社会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为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我国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情况提供服务平台,为消费者购买低油耗汽车提供参考,对推动汽车企业开发节能新技术,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节能减排和技术进步将发挥积极作用。
  
  2010年1月1日,“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将首期发布105家企业5923个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企业报送备案情况每月更新“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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