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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出口针织服装偶氮超标不容忽视 | |
作者:王德娟 文章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点击数805 更新时间:2011/3/17 10:35:06 文章录入:user3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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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月1日新增针织类服装正式开检后,义乌检验检疫局根据出口国家与地区的不同要求进行了针对性抽样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偶氮、甲醛、阻燃等,抽样结果显示:义乌地区相关产品质量较好,但抽检偶氮635批中有11批不合格。 造成出口针织产品偶氮检测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出口针织服装企业未能对供应商进行严格选择与管理,时常因出货时间较紧,匆忙选择供应商订货生产,不能对原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因竞争激烈订单价格降低、工人工资增长等因素使企业利润空间减小,部分工厂为获取利润采购廉价原料,导致不合格情况的出现;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只重视规格等服装外观因素,不重视产品理化性能,缺少相关观念,导致不合格情况时有出现。 偶氮超标产品在与人体皮肤接触后,可引发多种恶性疾病、吸收致癌等。欧盟规定:可释出禁用芳香胺浓度超过30ppm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直接接触皮肤纺织品。针对以上情况,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对供应商要进行严格筛选,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筛选、管理、考核制度,从源头加强对产品质量控制;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应提高法制观念及质量意识,避免因小失大;出口针织服装企业应加强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检测标准的了解,根据出口国家要求加大对原材料检查力度,避免成品出口不合格情况的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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