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立体显示标准工作组”下设 “立体照相机&摄像机标准分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3D产业如火如荼,包括立体照相机&摄像机在内的3D产品形式日益丰富,性能不断提升,技术不断演进;全国音视频标委会现已成立“立体显示标准工作组”,《立体电视图像质量测试方法》、《立体电视术语》等标准也正处于制定研究阶段。
为进一步使立体影像摄录设备从技术特点到性能测试方面达到统一与规范,应着手研究制定有关立体照相机&摄像机产品方面的标准,作为已经颁布的《数码照相机》、《非广播用数字摄录一体机通用规范》、《非广播用数字摄录一体机测量方法》标准的有益补充与拓展。目前立体显示标准工作组已成立“立体照相机&摄像机标准分工作组”,由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共同牵头研究制订工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各方面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现面向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涉及数字音视频、3D产品、照相机、摄像机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原立体显示标准工作组成员如有意愿参加,可直接加入分工作组。
工作组第一阶段开展立体照相机&摄像机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并配合标准的研究制订开展有关性能测试工作,以期达到标准内容、测量方法的探索与研究,并最终形成标准草案。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涉及数字音视频、3D产品、照相机、摄像机产品研发及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制造企业等,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 参加方式
请参加单位填写标准研究工作组参加申请表,并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反馈至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参加单位至少委派一名代表全程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 标准研究工作组成立后将定期组织各单位代表召开会议对标准内容进行讨论、研究。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明磊、齐琪、胡鹏 联系电话: 021-64331701、021-64335275-8847、010-67831801-15/19 传真: 021-64312574、010-67831804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627号(200031)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100007) 电子邮件: zhaoml@sqi.org.cn、qiqi@cesi.ac.cn、hupeng@cesi.ac.cn
全国音视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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