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提醒有机产品行业,有机产品法规商业流和执行政策(Stream of Commerce and Enforcement Policy)将于6月30日期满,届时将实施新规。
加拿大有机产品法规自2009年6月30日生效。自那时起,CFIA一直按照商业流和执行政策来实施该法规。为期两年的执行政策是为了使生产商做出调整,以完全符合有机产品法规。
商业流和执行政策于6月30日期满后,取而代之的将是CFIA标准的合规及执行规定,包括以下几项:
1、封存不合规的产品以及/或将其下架; 2、更正不合规的标签; 3、将不合规的进口产品退回原产国。
制定有机产品法规的目的是: 1、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性或欺骗性标签的迷惑; 2、降低消费者对“有机”定义的困惑; 3、便于加拿大的有机产品进入要求对该类产品进行监管的国外市场;4、支持本国有机食品市场的发展。
有机产品法规针对认可的认证机构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定了严格标准。符合生产要求并且至少含95%有机质的产品才能标为“有机”并使用加拿大的有机产品标志。
有机产品法规适用于加拿大本国和进口产品。不论原产地,所有有机认证产品须符合加拿大标准。
希望成为按照有机产品法规认证的生产商须按照加拿大有机产品标准建立有机产品生产体系,并将产品通过认可的认证机构的有机认证。有机认证产品还须附带有机认证机构的名称。
加拿大有机产品法规相关信息,可参见以下网址: http://www.inspection.gc.ca/english/fssa/orgbio/orgbio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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