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1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板式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发现个别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板式家具产品。抽查依据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2530-2001 《木制柜》和QB/T2531-2001《厨房家具》等标准的要求,对板式家具产品的柜体和底架强度、空载稳定性、垂直加载稳定性、抽屉滑道耐久性、抽屉结构强度、椅向后倾翻、椅腿跌落、耐液、甲醛释放量、人造板件外观、家具五金件质量、木工要求、家具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德州市德城区华龙办公家具厂一批次板式家具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甲醛释放量。
据了解,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是一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的毒性表现在有刺激性、过敏和致癌等,如果室内甲醛浓度过高或长期吸入,会导致鼻腔癌、白血病等疾病,所以甲醛号称装修第一杀手。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抽查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板式家具 |
德州市德城区华龙办公家具厂 |
/ |
480×410×560(mm) |
2010-12-10 |
不合格 |
甲醛释放量; |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