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商务部 点击数:503 更新时间:2011/5/19 |
|
据泰国新闻网5月18日消息,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在中泰对话后表示,中国答应将对泰国鱼粉出口商登记相关程序提供支持与援助。与此同时,在泰国鱼粉生产质量通过检疫后,其质量令人相当满意。 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寻求中国政府就促进泰国鱼粉出口商的登记相关程序提供支援,泰农业部长提拉先生上周到中国访问后表示,目前,为了寻求中国政府就泰国鱼粉出口相关程序提供支援,已经与中国农业部长韩章福先生会晤。由于泰国鱼粉出口到中国过程中,需先申请出口商登记表,此过程需长达6个月时间,致使许多泰国经营者损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同时,也得到了中国农业部长证实:泰国对出口直至整个鱼粉的生产环节相当重视,尤其是泰国畜牧部门,拥有优良的生产管理系统,为使泰国的鱼粉出口符合中国检验检疫标准做了精心的工作和准备。 目前,中国质量检检疫总局(AQSIQ.检验检疫)已经派专员对泰国30家鱼粉生产厂中的18家为2路进行检验检疫。其中,中国质检总局工作人员对泰国南部的9家鱼粉生产厂进行检疫后,表示相当满意。其余12家工厂则需要中央畜牧部(CA)进行检验检疫,并在五月底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在此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将所有工厂进行核验,并宣布泰国鱼粉厂通过中央畜牧部的认证。在允许泰国把鱼粉出口到中国之前,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还将派出专家对工厂进行审核验收。 |
|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
|
网站介绍 |
|
|
|
|
|
|
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