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场监管局抽检称深圳市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精猪肉丸不合格,因其含有超标的“复合磷酸盐”。小肥羊公司称所生产的猪肉丸产品中的复合磷酸盐的添加量符合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过于严格与国家标准不符,公司已经申请广东省卫生厅修订企业标准。小肥羊集团品牌副总监叶飞表示,企业对购买的原料猪肉进行检测的结果是,其中含有的复合磷酸盐的总含量达到6克/千克,检测的成品是6.8克/千克,所以添加剂量小于5克/千克的标准。
叶总监的话太拗口,其实翻译成白话就是买来的肉里“复合磷酸盐”就超标了,我们就在这超标的肉里又加了一点点,所以我们的行为符合国家标准。换句更通俗的话说,超标不是我们的问题,而是猪的问题。
这样的逻辑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不怪自己的产品不合格,怪检验标准太高;不怪自己缺乏责任心,怪原材料有问题——问题就这样被推到了不会说话的猪身上,人却在那里摆出一副无辜相,推脱责任的本领之高,让人不服都不行。不可否认标准制定的确存在表述歧义,但是利用歧义玩文字游戏,用偷换概念的方式,把责任一股脑地推向监管部门,不知道其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何在?若此逻辑大行其道,普通群众很可能会经常看到如下种种的“理直气壮”:饭馆买来用牛肉膏泡制的假牛肉,然后用地沟油炒上一大盘,说肉和油都不是自己做的。奶粉厂收了富含三聚氰胺的奶,然后再加上小小一撮制成奶粉卖给孩子们吃,说自己并没有违法。菜农种的菜杀虫剂超标,菜农说地早就污染了……
跟“诡辩”者没有什么道理可讲。这种转移矛盾的招数,好像自己很无辜,可惜,在食品安全问题越发受关注的当下,企业的一些行为已经成了过街老鼠,这时候试图将矛盾转嫁到国家的一些标准上,只能引来一片鄙视和嘲笑。
事实上最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搅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当人们开始寻找漏洞时,才发现并不缺少相关法规,反倒是执行与监管上存在一些疏忽,导致了很多规定形同虚设。能够将已有的法律贯彻明白了,食品安全问题必然会上一个台阶。如果已有的法规不去执行,总是盯着修订各种标准,到头来只能是两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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