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动态 >> 国际国外标准动态 >> 正文
2011年6月20日《加拿大消费者产品安全法》生效
作者:金颖琦    文章来源:美国玩具协会TIA    点击数:618    更新时间:2011/5/27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加拿大卫生部近日宣布,于2010年签署的《加拿大消费者产品安全法》(CCPSA)将于2011年6月20日生效。该法案广泛应用于包括儿童玩具在内的各种消费品,并在制定时与包括工业界,消费者团体,儿童组织,标准制定组织,其他各级政府和广大市民等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大量磋商。
    随着原材料的复杂度不断提高、市场创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产品来源地的不断增多以及消费者对知情权的日益重视,《加拿大消费者产品安全法》应运而生。该法案立足于现实市场,旨在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并巩固加拿大与全球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该法案主要内容包括:
    事故报告:该法案要求业界向加拿大卫生部和产品供应商(如适用)提供有关消费者产品安全事故或产品缺陷所导致后果的信息。同时,也需要提供预期会导致死亡或对健康产生危害的信息。这种“早期预警”的条文也适用于标签和说明书,并以此发布召回令并作为修改其他司法领域中条文的依据。
    记录备案:通过记录相关信息,不安全的产品可以追溯其来源。该法案要求以商业为目的的消费品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宣传者或检测机构准备和保存相关文档。通常,这已经成为正常商业行为的一部分。例如,该法案要求零售商记录产品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并且记录产品销售的期间和地点。这些要求在贸易交易中要求的更为严格。
    产品安全信息:为了证明消费品是否符合该法案要求,加拿大卫生部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提供/获取相关安全信息,包括研发与测试信息。
    通用法则:该法案禁止对加拿大消费者健康或安全构成伤害的消费品进行有关生产、进口、销售或者宣传的行为。
    包装与标签:该法案禁止在安全方面使用虚假、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包装、标签或广告。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