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议于2011年5月5日在无锡召开。会议由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顾小平副厅长、王华调研员出席会议。会议成立了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金孝权教授级高工任主任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吴达成教授级高工和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宋建刚教授级高工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专家委员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标准主、参编单位代表参加了审查会。
审查专家委员会听取了编制组对《规范》编制工作的介绍,对《规范》进行了逐章逐节逐条的认真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编制组提交的送审资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2、《规范》制定的技术指标合理,依据充分,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协调,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3、《规范》全面、系统地对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标准的空白,对指导和规范国内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提高系统发电量,延长系统使用寿命具有重大意义,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及前瞻性,达到国内领先的水平。
4、审查专家对《规范》(送审稿)提出了以下主要审查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专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按照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