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药监局昨天公布本市餐饮服务单位制售粽子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抽检的20件样品中有1件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为菌落总数超标。
为确保本市餐饮服务单位制售粽子的食品安全,端午节前夕,市食药监局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对抽检样品按照《粽子》(SB/T10377—200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进行评价。菌落总数超标的产品为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长廊饭店(金山区枫泾镇生产街54号)自行加工的蛋黄粽。对于不合格产品,市食药监局已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金山食药监分局将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粽子进行追踪抽检。
粽子属于市民喜爱的节日食品,近期消费量明显上升。市食药监局表示,为确保市民节日饮食安全,各区县分局将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做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工作,严防采购来源不明的粽子成品,杜绝自制粽子时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同时提醒,粽子属于易腐败食品,消费者购买后应尽快食用,或者妥善冷藏,食用前仔细检查粽子质量并充分加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