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编制启动会于2011年5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主持,参会人员有规范的主、参编单位及相关科研机构的专家。
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的同志对国标编制提出了要求,希望编制组遵循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并要求各主、参编单位通力协作,按时保质完成国标的编制工作。主编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代表编制单位就国标的编制原则、主要内容、章节目录、各单位分工、重点解决的问题以及时间进度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与会代表经共同商议讨论,最终确定了标准编写大纲并对以下内容达成共识:
一、相关问题的确定
1.关于规范的名称问题:将规范名称中的“设备”一词改为“系统”,即“通信高压直流电源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规范的适用范围确定为通信局站和数据机房,电压等级应涵盖240V、288V、336V(标称电压); 3.规范增加如下内容:市电引入和油机配置要求,电池后备放电时间,系统可靠性估算等; 4.规范的编制进度应尽量提前,规范送审稿的评审时间应提前至2012年3月。 5.编制大纲的内容详见附件。
二、明确后续工作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1.5.5 |
组织召开国标编制启动会 |
2011.5.5~2011.8.31 |
各编制单位完成调研及各章节初稿编制,并汇总至主编单位 |
2011.9.1~2011.9.10 |
主编单位完成汇总,形成规范初稿 |
2011.9.11~2011.9.30 |
各参编单位反馈初稿审查意见 |
2011.10.1~2011.10
31 |
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形成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
2011.11.1~2012.1.10 |
征求各相关方面的意见 |
2012.1.11~2012.2 |
根据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形成规范送审稿 |
2012.3 |
组织评审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 |
2012.3~2012.6 |
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成报批稿 |
三、调研内容及对象
1.调研内容包括不同电压等级的应用现状、建设和运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经验、相关单位对工程设计的建议等; 2.调研对象涵盖通信运营商、IT设备商(包括其电源供应商)、高压直流设备制造商、直流配电器件制造商、电力行业等; 3.调研工作初步分工:对电信的调研由广东设计院、华信设计院、江苏设计院负责;对移动的调研由中国移动设计院负责;对联通的调研由中讯设计院负责;对电力等其他行业或单位的调研由各编制单位共同负责。
四、近期工作要求及安排
1.本规范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写; 2.落实调研计划和编制分工。
参会的各位评审专家踊跃发言,介绍了自身在各行业工作中的实际经验,并对在规范编制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此次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成果,为今后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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