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送审稿(以下简称《规程》)审查会于2011年05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姜波工程师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审查原则和要求。会议成立了由北京市建筑设计院程懋堃教授级高工任主任委员、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咨询委员会白生翔研究员任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等《规程》编制组成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规程》编制组关于编制过程、主要技术内容及相关研究工作的汇报。随后,审查委员对《规程》进行了逐章、逐节、逐条的审查,提出下列审查意见:
《规程》编制组提供的送审文件齐全,符合标准审查的要求。编制组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钢筋锚固板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本着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本规程。
会议认为《规程》对下列问题作出了重要规定:
1、首次在我国行业标准中引入了螺纹连接不等厚锚固板,明确了钢筋锚固板的应用范围,促进了锚固板的商品化生产,达到节约钢筋和方便施工的目的;
2、规定了各种锚固板原材料的力学性能要求、锚固板与钢筋连接件强度要求,为质量检验提供了依据,为施工现场钢筋丝头加工和锚固板安装提供了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3、引入了全锚固板和部分锚固板概念,对部分锚固板应用于框架节点、梁和剪力墙的钢筋锚固和搭接构造进行了规定;对全锚固板在板中作为抗剪和抗冲切钢筋进行了规定;
4、对钢筋锚固板保护层厚度、钢筋净距、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提出了要求。
会议认为,《规程》符合我国国情,能够有效地促进该项技术稳步发展。《规程》适用性强,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该规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关标准协调良好,技术内容先进、可靠、适用,无重大技术遗留问题,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钢筋锚固板的锚固长度在符合《规程》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有所减少,这是根据本《规程》近期的专题研究成果作出的合理调整。会议一致认为,该规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会议对《规程》送审稿提出的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略)。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规程》送审稿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根据会议的审查意见修改后,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