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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缅因州通过儿童产品安全法案2008立法改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486    更新时间:20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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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缅因州立法院于2011年6月7日通过了一项针对《儿童产品有毒化学物质法案2008》(又称《儿童产品安全法案2008》)立法改革的议案。目前,该议案已提交至州长签名通过。

    改革后的法案(LD 1129)旨在减少不必要以及花费较大的法规条款,以减少对缅因州小型企业的负面影响。 改革后的法案中,美国环境保护部门(DEP)将延长有关BPA和玩具(或其他产品)中优先化学品的报告制度直至2011年10月3日,原因是企业需要更多的适应时间以符合法规要求。

    根据此前的报道,原先的儿童产品安全法案要求缅因州的玩具企业对玩具进行检测,并在文件中申明其产品不含有DEP指定的超过1750优先化学物质

    此外,新法案的变化还包括: 1.某些较少见产品组件的豁免; 2.减少儿童产品中的化学品的使用水平; 3.对法律重点为“刻意增加”成分进行澄清; 4.可靠的科学数据要求被用于美国环境保护部门的决策中。 缅因州州政府事务高级主管Andy Hackman表示,改革后的立法将促进小型企业的活力和发展,同时也继续确保儿童产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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