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要求,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进行编制,业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该稿寄你处,请贵单位和有关专家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和建议的内容请于2011年08月31日前返回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或编制工作组秘书处。
回函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回函地址:上海市岳阳路76号,邮编:200031
联 系 人:陆曙蓉,联系电话:(021)64336810,传真:(021)64335070,电子邮箱:lamer119@163.com
或,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组秘书处
回函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111号,邮编:200051,上海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
联 系 人:潘志福
联系电话:(021)52419110转61595
传 真:(021)52419110转61598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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