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1年上半年,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查获“健胃消食片”、“吗丁啉”和“三金片”等假药10个品种,11个批次,其中西药成分为主的3个批次,中药成分为主的8个批次,货值3万余元。
据了解,查获的这些假药主要有五种情形:一是假冒知名企业。如赤峰市林西县食药监局查获的假冒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健胃消食片”和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吗丁啉”,经协查证实均为假冒药品。
二是假冒知名品牌。如林县县食药监局查获的假冒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金片”。
三是无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准文号。如赤峰市宁城县食药监局查获的标示为山东普济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追风筋骨康胶囊”和标示为河南三禾药业生产的“风湿筋骨康”,林西县食药监局查获的标示为安徽瑞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12576的“骨痛康胶囊”经协查,既无上述生产企业,亦无药品批准文号。
四是非法制剂。如赤峰市局查获的通过物流公司寄递的标示为甘肃省医药集团西峰制药厂生产的批准文号为:Z62020537的“虫草鹿胎丸”(人参鹿茸丸),标示为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Z34020025“风湿骨痛胶囊”,经查均为非法制剂。
五是与国家批准文号不符。如林西县食药监局查获的标示河北振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2035的“喘咳立舒胶囊”,与国家规定的批准文号不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