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9日,加拿大宣布制定了有关纽甜素的修正提案。
该修正提案建议对食品药品法规进行修订,拟允许纽甜素作为高强力的甜味剂在碳酸软饮料、饮料浓缩物、饮料混合物(粉状软饮料、预加甜味的可可,或咖啡混合物)、非标准化的乳饮料、非标准化的果汁、早餐谷类食品、餐后甜点混合物、放在食品上的浇头、放在食品上的浇头混合物、馅料、馅料混合物、非标准化的餐后甜点、酸奶酪、点心上的糖浆、点心上的甜调味料或涂层混合物、糖果(包括蜜饯及其糖衣)、口香糖、清凉剂产品、非标准化的涂在面包上的果酱、水果丝、沙司、非标准化的餐桌用糖浆、非标准化的色拉调料、花生酱及其它坚果酱、调味品、非标准化的烘焙制品、烘焙混合料,以及餐桌用甜味佐料中按照所规定的最大使用限量范围使用。
同时,该修正提案拟要求含有纽甜素的食品必须在主要显示部分带有关于该食品含有甜味剂或以甜味剂增加甜味的声明。对于带有营养成分表的食品,必须在其标签上声明以毫克每一规定份餐量表示的甜味剂含量。在食品标签上未带营养成分表的情况下,必须在标签的任何部分提供以配料列表分组的,关于以卡路里或千焦耳表示的能量值、以克每一规定份餐量表示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含量,以及以毫克每一规定份餐量表示的甜味剂含量的信息。
此类修正提案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后5至8个月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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