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8月1日起实施
作者:罗莎  吴珊珊…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点击数:710    更新时间:2011/8/2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为规范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止境外废物非法入境、维护我国环境安全,从8月1日起,由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4月8日联合发布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合理利用境外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废物原料),对弥补我国资源不足、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进口废物原料对我国的环境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此,《办法》对进口固体废物国外供货、装运前检验、国内收货、口岸检验检疫、海关监管、进口许可、利用企业监管等环节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了我国进口固体废物多部门全过程监管体系。

    《办法》明确规定了9项禁止: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禁止进口危险废物;禁止以热能回收为目的进口固体废物;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境内产生量或者堆存量大且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尚无适用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的固体废物;禁止固体废物转口贸易;禁止以凭指示交货(TO ORDER)方式承运固体废物入境。

    据悉,为贯彻落实《办法》,提高各部门对进口固体废物的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环保部、海关总署,在广州、苏州举办了两期《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培训班,对来自全国环保、海关、检验检疫系统涉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280名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

    “十一五”期间,我国累计进口废物原料达2.7亿吨。面对废物原料进口量的逐年递增,质检系统进一步加大了预防和打击境外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的力度,从保卫国家环境和国民健康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积极调整检验检疫监管政策,继续完善和健全进口固体废物的检验监管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环保、海关等相关部门执法合作,形成合力,杜绝境外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保护国家环境安全。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