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与商品 >> 问题商品 >> 正文
“雄壮肥业”虚假宣传受罚
作者:孙志刚 李鑫…    文章来源:搜狐    点击数:417    更新时间:2011/8/5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据商丘市睢阳区工商局通报,辖区河南雄壮肥业有限公司在当地销售肥料的过程中因进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受到了处罚。

    睢阳区工商局查明,河南雄壮肥业有限公司在没有使用任何美国最新技术的情况下,于2011年5月6日开始生产外包装袋上标注有“美国最新技术”字样的“雄壮”牌玉米高产肥,并将该肥料销售到睢阳区所辖的毛堌堆乡。

    睢阳区工商局认定,河南雄壮肥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了对其商品的质量、性能、制作成分、用途、生产者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睢阳区工商局对河南雄壮肥业有限公司作出了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点评:河南雄壮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最新美国技术”的玉米高产肥不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而且违反了《标准化法》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工商机关针对此类案件,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责令当事企业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还应该对外包装违反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非法商品予以监督销毁。同时要在罚款处罚上提高罚款数额,以最大限度地剥夺违法企业因违法行为获得的非法收益。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