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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中增加“生产地”和“品牌”信息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点击数:833    更新时间:2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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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经销商: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及通告制度自实施以来,在引导低油耗、节能车辆消费和使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

    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燃料消耗量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节能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正在建设专门的汽车燃料消耗量门户网站,并计划在燃料消耗量通告信息中增加“生产地”和“品牌”信息,向服务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的燃料消耗量信息。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附件。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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