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部分便携式电子设备及相关软件(certain 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s and related software)启动337调查。涉案产品是用于移动通讯装置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上的硬件和软件。 2011年7月8日,苹果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及美国市场销售的部分便携式电子设备及相关软件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中国HTC集团公司、HTC美国公司以及Exedea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