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让消费者陷入对食品的张皇失措,不如用信得过的国家标准让他们趾高气昂。到那时,消费者也不用在某某添加剂“请放心食用”面前败下阵来,因为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它在不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近日有报道称市场上存在“化学酱油”和“配制酱油”一类说法,简单来说就是这一类酱油离不开化学制剂的“养活”,至于所谓的化学酱油与配制酱油有何不同,在笔者看来大可不必计较,作为消费者,我们只需要知道它们不是老老实实用黄豆和水酿造出来的,也不用花去3个月到半年的工夫等待便可得到。因此,假如这样的酱油外包装上还敢公然印有“酿造酱油”字样,便可以肯定生产厂家存在欺骗消费者的事实行为。
但是,对于吃酱油的普罗大众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我吃了这个配制酱油会怎么样”,从目前媒体的调查结果来看,并未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报道中所举的各种化学制剂名称更是让人看得云里雾里。联系日前轰动的“山西老陈醋事件”,问题纠结在“勾兑”一词上,同样列举出了一系列化学术语来说明问题,但我认为 “配料构成”并非是最该关注的问题,照这样下去一个个揪出来恐怕会没有一个尽头。
因此,从一开始大方向就错了。
近两年来,各种入口之物纷纷被揪出来一顿乱棍,但是即使发现了一滴香、牛肉膏又能怎么样,最终一句“不会致癌”或是“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便被宣判“无罪释放”,那么请问,我们辛辛苦苦地找专家学者出来做实验,又是为了什么?难道仅仅就是许多评论家所调侃的“知识普及”吗?
但是所幸我们在“老陈醋事件”中发现了隐匿其中的“国家标准”。从前我们用不着它的时候也不会去想这其中有什么问题,现在出了问题,我们踉踉跄跄地奔向这根“救命稻草”,发现它根本救不了命,一把抓上去,才发现不过是假草一株,虚有其表没有根。如果不是这样,那为什么国家标准《酿造酱油》和行业标准《配制酱油》中,竟然没有涉及“酿造和配制的区分问题”?像这样没有涉及关键问题的所谓标准不如不要。
回头说消费者,每每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大家只能相互转告尽量不要或者少吃某某东西,完全采取一种回避的态度说明了意识上的局限。很明显,我们忽略了另一个问题,在确定某某东西会不会致癌、对人体有没有伤害之外,更应该追究的问题是“我的权益有没有遭到侵害”、“这样的东西是否合乎规范”,说到底,缺乏的还是法制和科学意识。
出现这样的结果不能只怪消费者“狭隘”,首先要问国家是否为广大消费者培养法制和科学意识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如果一个国家连食品行业的国家标准都是“王顾左右而言他”,还有什么权益和规范可言?在国家标准千疮百孔的语境之下,反观媒体报道中一系列的化学术语,这种恶补一般的知识普及请问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经常有人开玩笑说,国外食品包装上的说明像药品说明,这样的规范我国必然还达不到,但我们也并不苛求,只是希望至少能够有一个能够解答疑问的国家标准,有困难的时候还能指望得起。所以,请不要再这样无休止地打死一个算一个了,双汇火腿、老陈醋等等已经做了牺牲者,最终我们也发现它们并非幕后主使。与其让消费者陷入对食品的张皇失措,不如用信得过的国家标准让他们趾高气昂。到那时,消费者也不用在某某添加剂“请放心食用”面前败下阵来,因为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它在不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