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酸奶喝出一只苍蝇,状告企业维权,被告知需要苍蝇的尸检报告。
这可不是杜撰的冷笑话,而是消费者小丽(化名)的亲身经历。小丽在喝光明酸奶时,喝出了一只苍蝇。“我给光明乳业打电话,对方说,要给苍蝇做尸检确定死亡时间才能得出结论,来证明苍蝇到底是本来就是随着酸奶来的,还是事后飞进去或者被扔进去的?”
光明牛奶业务部的王先生对小丽的说辞给予肯定,他给出的理由是:人的尸体都可以通过尸检来确定死亡时间,苍蝇当然也可以。他说,只要确定了苍蝇的死亡时间,那么就能准确判断苍蝇到底是何时进入牛奶的。王先生还说,如果是生产中进入的苍蝇不可能是整只的,只能是粉碎性的,因为酸奶生产是要搅拌的。“我们愿意承担责任,只要尸检报告确认。” 但由于不存在所谓“苍蝇检验机构”,事件陷入僵局。
那么,通过给苍蝇“验尸”是否真的能够给出绝对科学的结论?浙江大学昆虫科学研究所教授陈学新表示,浙江省没有一个机构能够对一只苍蝇进行“尸检”。“我们只能从苍蝇的腐烂程度大概辨别它是刚死的,还是已经死了已经很久,而且苍蝇这类昆虫腐烂很快,就无法知道它具体是哪天死的,所以对这个事件无法做出科学的判断。”
广大网友得知这个消息,都是哭笑不得。有网友认为,见怪不怪,这跟开胸验肺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有网友直呼,苍蝇尸检,多么具有创意的新名词啊,估计中国境内没有这样的机构能做检验,商家真是太有才了!更有网友清醒地指出,当今社会大多数的企业只会推卸责任,出问题想到的是第一时间找公关公司,撇清责任,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很少有百年企业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事实是,“光明事件”并不是个案,近年来时有发生消费者从乳品、饮料中吃出苍蝇的事件,投诉从饭店吃出苍蝇甚至蟑螂的则更多,其中被投诉的不乏知名企业。但却很少有消费者维权成功,最好的情况便是从商家获得一定同类商品的“精神补偿”,几乎没有企业承认生产过程中存在卫生隐患。
这件事情也体现出一个消费者维权的“死结”——这些事件很难从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从法理上讲商家的确可以假定消费者有特殊企图;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对于上述消费者维权事件,实现起来很有难度。与此同时,在此类事件中,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互相都缺乏最基本的信任。如果商家和消费者这种互相不信任的心态一直持续,即使是提交了各种证据,商家仍然可以找到理由去质疑。
此外,企业的处理方法也有“店大欺客”的嫌疑。当消费者反映奶瓶中有苍蝇,企业没有确凿证据排除己方的责任嫌疑时,就应该真诚地和消费者沟通协商,向消费者道歉,努力承担应尽的责任,并进一步加强生产监管,把各类“苍蝇”拒之瓶外,这样或能获得消费者的理解。令人遗憾的是,企业选择了相反的方向。他们抛出的“苍蝇尸检”要求就像飞进企业诚信的一只苍蝇,弄脏了企业形象,搅扰了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终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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