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继2009年3月1日家电抗菌标准通则——GB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正式实施后,2011年9月15日,五项家电抗菌标准将实施,标准规定的重点是对声称具有抗菌、除菌和净化功能的四类家电产品在抗菌、除菌性能上所做的界定和规范。
五项家电抗菌标准为:GB21551.2-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21551.4-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电冰箱的特殊要求》、GB21551.5-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洗衣机的特殊要求》和GB21551.6-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调器的特殊要求》。该系列标准涉及四类主要家电产品,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它的出台,势必会对种类繁多的抗菌技术和产品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抗菌标准严格规定了抗菌率
笔者在5项标准报批稿中看到,GB21551.2-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明确规定,抗细菌材料的抗菌率大于或等于90%,抗霉菌材料的防霉等级为1级或0级;抗细菌/霉菌材料的抗菌率大于或等于90%,同时防霉等级为1级或0级。
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规定,在模拟现场和现场试验条件下运行1h,空气净化器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同时,空气净化器的抗菌性能应达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中的相关要求。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材料应能够更换或再生、净化装置能够清洗和消毒。
GB21551.4-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电冰箱的特殊要求》对冰箱的抗菌要求为,抗菌冰箱或其应用抗菌材料生产的主要部件(接触时间18~24h),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的抗菌率应大于或等于90%。应用防霉抗菌材料生产的主要部件,防霉等级应为(0~1)级。标准对冰箱除异味的要求为,对甲硫醇的吸附或分解率大于或等于90%,对三甲胺的吸附或分解率大于或等于90%。
在GB21551.5-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洗衣机的特殊要求》中,对洗衣机除菌功能的要求为,具有除菌功能的电动洗衣机,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试验,除菌率应不小于96.0%。器具装载符合GB/T4288要求的额定负载,使用除菌程序,依据表1规定的时间连续运行后,按照标准规定要求进行试验,除菌率应不小于86.0%。
GB21551.6-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调器的特殊要求》中规定,抗菌净化空调的抗菌(除菌)功能应达到如下要求:在模拟现场试验条件下运行1h,其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抗菌净化空调的空气净化性能应至少达到表2中的一项指标。
专家表示,家电抗菌国标实施后,执行的困难在于市场监督机制不明确,监督部门不一定有匹配的实验室。他呼吁,希望这一标准实施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进行监督,避免企业虚假宣传,进一步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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