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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上海市质监局积极开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作者:国家认监委    文章来源:国家认监委    点击数:411    更新时间:20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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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工作,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提高认证有效性,福建检验检疫局、上海市质监局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工作。
  福建检验检疫局  从三个方面做好监管准备工作,一是着手开展对认证执法监管人员进行宣贯培训,加强对分支机构认证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完善接受投诉或举报认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做好接受境外认证机构办事机构备案等准备工作。三是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扎实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认证行政监管职能。
  上海市质监局  召开了《办法》宣贯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有关单位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认证宣传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好认证监管各项工作,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系,加大认证执法力度。三是要抓紧落实好下半年各项工作,重点推进节能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宣贯,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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