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环境与森林部(Ministry of Environment and Forests)8月12日公布一项名为《2011有害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法规》(Hazardous Substances Classification, Packaging and Labelling Rules, 2011)的立法草案。 法案规范了有害物质经营重要利益方的责任义务和分类标签通报流程。法案中的“有害物质”指“任何物质及配制品,经科学认定具有可致人体、动植物、微生物、资产及环境危害的化学、理化特质或因处置上的特殊要求造成上述危害”。法案细化了易爆物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毒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各类危险品等有害物质的不同分类。 根据这项法案,凡涉及有害物质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必须使用适当的海运名称(shipping name)、包装及匹配的标签为该化学品申报危害分类,并要为化学品的运输提供和标识更新的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法案还提出,参与危险物品处置、储存及运输的个人或单位应接受印度当局的适当法规知识培训。 法案要求,所有“危险物品”必须对应一个与其危害分类及组成相适应的UN号和海运名称。涉及有害物质使用的个人和组织必须确保化学品符合新发规定的包装及标签要求才可进行物质的运输和供销。也就是说,有害物质经营企业应明确公示产品名称信息,如品名、物质名、系统化学名;同时公示化学品身份信息,如CAS号。产品的包装容器上应标明总重或净重、制造商名称和地址、进口商、批发商或其他的物质供应商信息、应急联系电话,应急电话按规定应由印度语或英语人工24小时回应。 该法案的公众评议最迟可在2011年9月15日前提交至secy-moef@nic.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