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中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也发布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将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列为治理重点。
国务院下发的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有关部门要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
通知指出,要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卫生部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强化诚信自律,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强化社会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严格落实部门责任,还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发布的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中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禁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并将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
据介绍,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场所,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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