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至28日,全国部分大中城市质监工作交流座谈会在陕西西安召开。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要求,在全面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中,大中城市质检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各项工作中想在前、干在前、创新在前,进一步带动整体质检工作水平的提高。
蒲长城指出,“十二五”是国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关键时期,更是全国质检系统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总局党组针对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任务和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十二字工作方针,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围绕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二字工作方针,蒲长城希望各级质检部门从4个方面抓紧抓好:一要全面领会十二字工作方针的精神要领,全面推进,不可偏废;二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形成有特色的经验和做法;三要重视基础性工作,不仅包括要完善制度、体制和法律法规,还涉及基础能力建设,包括人力资源储备和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等,这是落实十二字工作方针的根本和保障;四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大中城市质检部门,要想在前、干在前、创新在前,带动整体质检工作水平的提高。
蒲长城强调,在抓质量方面,要让地方党政领导确切掌握本地区产品质量总体状况,让公众详细了解质量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理解和运用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在保安全方面,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措施严,反应快;在促发展方面,围绕涉及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等重要领域,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企业、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强质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夯实基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