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的密闭性、包装标识的颜色、货物运输方式以及国家之间计量单位的差别等,都可能成为我国食用菌产品出口的潜在障碍。
中国食用菌协会的统计表明,1995 年我国食用菌出口换汇金额为9 亿美元,2001 年就下降为5.6 亿美元,5年损失人民币近50 亿元。
2002 年仅香菇甲醛超标一案,就给福建、浙江两省主产区造成损失人民币2 亿多元。阻碍食用菌出口的绿色壁垒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合格认证体系。这一体系强调,对进口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合格检验单位的认证,方可进口。目前美国有55种认证体系,如产品安全认证体系等。出口欧洲的商品,如果没有认证,则被拒绝进入。而我国菌农和食用菌生产企业对这些认证体系都了解不多。 绿色检疫制度。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在约定的规则之下,贸易壁垒已不复存在,但发达国家为限制占世界产量65%的中国家食用菌进口,以诸如环保等借口,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立法等形式,对进口或计划进口的产品制定一套非常严格的、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如食品安全指标中对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以及金属锡、铜、铅、砷、汞及六六六、DDT及化学添加剂的含量要求非常苛刻,使进口的商品很难达到标准。 特定技术标准。各国的技术标准十分复杂,且名目繁多,如欧洲的技术标准就有10万多个,其中有些标准是专门针对某国或某类产品而专门设计制定的,也有的是利用各国标准的不一致性,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农产品的竞争力,选择对本国有利的标准来设置门槛,借以打击其他国家价格低廉的农产品。 包装标志。欧洲、美国和日本对农产品包装材料及包装标签要求十分严格,如包装物要节约能源、无废弃物产生,可回收再利用或能够自然降解,绝对不污染环境等,标签要求有图形、图案标明和文字说明,并且要求该包装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 此外,包装的密闭性、包装标识的颜色、货物运输方式以及国家之间计量单位的差别等,都可能成为我国食用菌产品出口的潜在障碍。这四大技术壁垒的依据来自两个方面:一是TBT,即《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另一个是SPS,即《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因此,应通过信息的搜集、筛选建立起预警机制,以及政府预测市场走势工作,可以很好地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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