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he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简称:ICSID)是一个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支持下成立的仲裁机构。它于1965年根据华盛顿公约而成立。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是一个国际性法人组织。
中心设立的目的在于增加发达国家投资者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信心,并通过仲裁和调解方式来解决投资争议。它要求争议的双方须为公约的成员国,争议主体为国家或国家机构或代理机构。其解决争议的性质必须为直接由投资引起的法律争议。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宗旨和任务是,制定调解或仲裁投资争端规则,受理调解或仲裁投资纠纷的请求,处理投资争端等问题,为解决会员国和外国投资者之间争端提供便利,促进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互相信任,从而鼓励国际私人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该中心解决争端的程序分为调停和仲裁两种。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组织机构有: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派1名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世界银行行长为理事会当然主席;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其成员包括世界银行成员国和其他被邀请国。
中心有其自己的仲裁规则,并且仲裁时必须使用其规则。审理案件的仲裁员,调解时的调解员必须从其仲裁员名册和调解员名册中选定。其裁决为最终裁决的,争议方必须接受。
它受理案件必须符合以下3项条件:
①争议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缔约国,另一方是另一缔约国的国民。
②争议应当是直接由于投资引起的。
③当事人各方必须同意,投资中心才能取得管辖权。投资中心受理案件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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