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为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工作,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的饮食用药安全监管工作。
该局要求,积极联合卫生、旅游、公安等部门,对景点涉及饮食用药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定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联合执法,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突发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局长带班和主副班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零中断;畅通12346全省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相关情况。
该局强调,从严检查食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餐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及驻店药师在位等情况的监管。在节日期间,以“安全用药、关注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的饮食用药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游客安全意识,确保全省旅游景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江西省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周密部署国庆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认真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组织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分析本地群众消费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特点,抓好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七城会”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抓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贮存保管、食品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重点环节的检查,抓好畜禽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蔬菜、酒类、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糕点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验。全面排查监管漏洞和食品安全隐患,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使用病死畜禽肉加工制作食品、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的安全排查力度。进一步加强药械市场的监督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强化治理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药械的行为;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药品企业GMP、GSP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提高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严把药品质量关;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重大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三是督促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监控。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特别要加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重点车间、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 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材(药品)、菌毒种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安全隐患,立即移交给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四是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国庆期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值班领导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控制,处置得当。
该局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为国庆和“七城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交通、财产安全和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
湖北省
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系统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分析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深入查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周密部署,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检查,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要突出重点,依法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按照省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节日期间涉药案件易发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切实做好安排和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无证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非法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宣传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加强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要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因延误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治庸问责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省
在国庆节来临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履职尽责做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排查和化解职责范围内的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结合节日期间餐饮消费量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景点、庆典活动、大型餐饮场所等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各种媒介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收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加强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重庆市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国庆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营造祥和、愉快的节日氛围,2011年9月28~3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分别带队前往相关区县,督查国庆节前食品药品安全。
此次督查重点:一是餐饮服务环节中承办宴席较多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农村家庭宴席承办者、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商圈等人流量较大地区的餐饮单位监管情况。二是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情况。同时,督查各区县(自治县)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餐饮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1~2个进行现场检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安排专人值守,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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