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3月20日电:近日,德国联邦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新修订了“有关由天然或合成橡胶制成的玩具、气球的德国第14号法令”。该法令拟于2007年7月生效,专家建议浙江宁波玩具企业尽早做准备。
在橡胶玩具和气球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会形成N-亚硝胺和N-可亚硝化物质,并从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橡胶催化剂中释放出上述物质。大部分的N-亚硝胺是致癌性很强的生殖毒性物质,对人类特别是易受影响的危险群体儿童产生严重的危害。德国此次出台的法令不仅包括人造橡胶、橡胶奶嘴和橡皮奶头,还包括适合于36个月以下儿童的天然或合成橡胶的玩具,因为这些玩具都有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法令对在天然或合成橡胶玩具、气球中N-亚硝胺和N-可亚硝化物质的最高允许限量进行了规定。此外,还规定了气球的包装必须包括充气球泵的使用说明。
德国是宁波玩具的主要欧盟出口国之一。据统计,宁波地区2006年出口到德国玩具500多批,金额达700多万美元。专家指出,随着欧盟对玩具进口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越来越高,望玩具出口的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欧盟的政策动向,及时做好准备,提高环保意识,严把质量关,确保宁波市玩具顺利输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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