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湖北美术学院门口竖立一张长宽均约4米的全裸女性画像,过路的部分女性采取回避方式快步走离,男性路人拍照留念。美院此举被指是对女性的贬低。美术馆馆长称美院举办艺术展、人体展,市民有反应很正常,将此画像推介出来是为提高人们艺术审美鉴赏水平。(11月8日《武汉晚报》)
一位女士说:“一张这么大的全裸女性画像挂在大街上,感觉很不雅观,这样的裸画放在大庭广众之下,完全是对女性的一种贬低。”我想,这位女士说的贬低,无非是男性路人拍照留念的举动冒犯了女性的心理底线。要说把裸女画像摆放在路边供人观赏是贬低女性,从美院的出发点来看自然不是,美院是一个发现艺术、展示美的地方。既然摆放在人人经过并可见的路上,出于美院的目的是向广大民众宣传艺术的美,提高其艺术审美鉴赏水平,那么为什么不能拍张“艺术照”呢?
网友蜘蛛侠:艺术还是色情,取决于自己的眼睛和看后的反应,光的不一定是色情,不光的也未必是艺术。
试想,裸女画像要是放到某一个博物馆、美术馆、画展上,那就不会有人觉得“伤风败俗”了。如果美院门口展示的不是不出名的《幽谷》,而是戈雅的《裸体的玛哈》,或者是霍夫曼的《田园风光中的浴者》、布格罗的《牧羊人在阿拉斯河岸发现泽诺比亚》,估计都会迎来赞声一片。社会发展到现今,大多数人还是会将这样的一幅画当成是一幅艺术品,而不是污秽的东西。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在艺术和世俗道德之间,很多人自然不自然地会有双重标准。这在内地的教育领域,是屡见不鲜的,香港大学的学生在毕业典礼上抗议,被赞为“大学之大”,在广州美院发生的学生脱衣抗议领导讲话冗长,却又被斥为“大学之丑”。
但是,湖北美术学院将裸体艺术画挂上街头进行“大肆宣传”,体现的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是对民众的视觉绑架,完全违背了文化艺术推广的基本规律,这种推广行为效果反而会大打折扣,并引来市民的议论和反感。艺术推广不是街头摆摊,推广艺术首先要尊重艺术,其次更要尊重广大观众,显然,湖北美术学院完全忽略了这一点,这样做不仅难以提高人们的审美艺术,反而会误导人们,这种浮躁的做法不光不能很好的推广裸体艺术画,还会一定程度上贬低裸体艺术画的价值。
当然,美院作为专业院校举办各种艺术展、人体展,市民有反应也很正常,正如曹丹教授讲的,这也是中国文化发展进程中的正常反应。但是,美院门口当街挂“裸女”画,不一定是在传播美,美是在中国文化发展进程中不断进化的,真正的美不会突破人们的道德审美底线,不会颠覆国人的传统审美观念。像这样绑架视觉的“享受”,毫无美感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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