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点击数:634    更新时间:2011/11/10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中规院办函[201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的通知》(建标[2011]98号)、《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标标函[2011]94号)和《关于同意筹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建标标函[2011]129号)的要求,我单位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正式筹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向行业内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设计院所、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征集标委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1.委员候选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或技术管理经验,具有5年以上标准化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编制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产品标准的经验,热心城市轨道交通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参加标准化活动;
  (3)为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含退休返聘人员);
  (4)所任职的法人机构(单位)同意推荐,单位能够为委员参加标准化活动提供经费和时间上的支持。
  2.征集要求
  (1)委员候选人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单位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并发送电子版。
  秘书处将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需要以及推荐单位、候选委员的具体情况,经与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委员人选,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
  标委会秘书处联系人:陈燕申
  电  话:010-58323212,13901211833
  传  真:010-58323213
  邮  箱:chenys1999@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407室
  邮  编:100037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