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关键的一年,也是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工作改革,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寻求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和突破至关重要的一年,起好步,开好局非常重要。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握大局,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任务,以解放思想、与时局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以转换思想观念为突破口,在落实职能到位、强化统一管理、改变标准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上下工夫。大胆改革创新,按照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重新整和我国标准化工作财力资源、智力资源、信息服务资源、行政管理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建立满足市场需求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我国标准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2004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质量监督局长会议、全国检验检疫局长会议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标准化工作的运行机制改革;清理修订现行国家标准,提高标准的市场适用性;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度,增强我国企业和产品竞争力;加快信息化建设,为建立公开、透明的标准化工作模式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培训,提高标准化工作队伍素质,开创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一、以解放思想、转换观念为突破口,与时俱进,改革标准制修订运行机制,加快标准修订速度,实现标准化工作的突破
1. 改革传统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管理模式。从2004年起,取消一年一度的集中计划会议,改变层层报批、集中协调的计划管理模式。实现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开放型计划立项管理模式。每季度批准一批项目,如有急需,随时提出,随时批准立项,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立项项目。提高标准立项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市场适应性。
2.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探索标准制订工作新机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技术先进的企业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企业承担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积极性,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3. 改变标准制修订经费分配方法。由原来的根据立项分配经费,改革为根据标准报批情况分配经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改变只考虑面上需要、经费分散使用的做法。要在认真分析各产业技术状况和标准适应情况的基础上,突出数个重点行业,连续2~3年成块地更新标准,显著提高国民经济重要行业相关标准的水平,有力支撑和促进产品更新和产业升级的实现。争取多元化标准制修订经费投入,鼓励企业承担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并提供相应制标经费。
4. 组织开展国家标准清理工作,并把2004年定为“清理修订年”。2004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清理现行国家标准、修订不符合当前要求的国家标准为主;研究现行国家标准的状况,制定清理方案,健全国家标准复审制度。
5. 深化改革,在高新技术标准化工作机制上创新。重点完成“标准中涉及专利有关问题的研究”和相应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数据库”模式标准的研究;在家用电器领域,开展标准修订招标试点工作,探讨高新技术领域专家队伍组建新机制。
二、 继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为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打好技术基础
6.全面落实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的“5个目标”、“6项任务”。按照《全国农业标准2003年~2005年发展计划》的要求,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加快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对2880项国标、行标和9000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按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份进行分解落实,明确采标要求。组织落实对现行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并公布标准清理结果。
7.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的力度。落实2000个国家级和4000个省以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年度分解任务,分片召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修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推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启动第4批507项示范区项目,改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工作办法,逐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新的评价办法,提高品牌意识,探索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的途径,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立农产品品牌的优势,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与市场连接的程度。
8.研究落实200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开业技术条件》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级划分与评定》两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标准开展实施的试点工作,推动农产品交流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9.拟定农业标准化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培训。2004年将举办两期省级标准化工作人员培训班,在此基础上,各省今年也要举办一期以上县级标准化工作人员培训班。
10.调查了解优势农产品区域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养殖的品种、产区、规模、通过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方式,提高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覆盖面,并分三年落实,使优势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养殖按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的比例达到80%的目标。
11.完善农业标准数据库。积极调动国内有关研究机构开展农业方面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据库的维护,建立统一的农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为广大农民和企业提供国内和国际市场所需要的标准化服务。
三、 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促进对外贸易服务
12.继续全面落实全国采标工作会议提出的国际标准5年转化计划。各部门、各行业要对本部门、本行业的转化计划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以落实,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国际标准转化的工作,提高我国标准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13.积极开辟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对转化国际标准所需资金的投入,保证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任务的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优先安排采标项目,确保国际标准转化工作的计划立项中得到落实。
14.加强对采标工作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采标工作的经验,研究采标工作统计口径的科学性,建立科学合理的采标工作指标体系。跟踪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发展趋势,掌握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现状,结合我国实际加以对比分析,及时引进并转化为我国标准,提高采用国际标准的有效性,为扩大对外贸易服务。
四、 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幅度提高传统产业标准水平,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15.为了更有效地发挥标准化在推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进程中的基础作用,提高标准与市场的关联性和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尽快编制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发展规划,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整个装备制造业做出贡献。
16.围绕走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比较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组织制定生物柴油、乙醇汽油等新型车用燃料标准,汽车排放(欧III、IV)、燃料油环保标准,空调、电视、照明设备等节能标准,啤酒、酒精行业取水定额等节能标准,清洁生产评价、产品回收等国家标准。加大对用水量大的火力发电、钢铁、石油炼制、棉印染、造纸行业节水国家标准的推行实施力度。
17.结合入世以后原材料的进出口情况,深入开展原材料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重点围绕进口量大的热轧钢板、冷轧薄钢板、不锈钢等产品做好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通过深入调查国内原材料行业的安全、卫生、环保工作的要求,做好重金属矿、无铅钎料等标准的研究工作,为保护我国进口重金属矿的安全卫生环境和推进我国电子加工业的无铅化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18.围绕新型材料的应用,制定一批新材料标准,促进新型材料的标准化、产业化。重点做好纳米材料标准的工作,出台一批基础性的纳米材料标准并做好宣传工作。
19.开展《国家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重要标准的宣贯,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工、纺织产品重点做好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确保消费安全,促进产业升级,为扩大内需和扩大出口服务。
20.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落实《“十五”计划纲要》中发展服务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拟订服务技术标准体系,完成制定《社区服务》标准,启动服务术语、教育培训服务、金融咨询服务等标准的研究工作。加快物流和物流信息管理标准的制定,跟踪物流新技术——物联网及产品电子代码(EPC)国际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及时将国际标准本土化。
五、 以食品安全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重点,突出抓好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1.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以食品安全为重点,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尽快出台《全国食品标准2004年~2005年发展计划》,并按照该计划要求,分解年度任务,加快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加快完成饮料酒标准、植物油标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等一批涉及人身安全和国家应急措施配套的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对已发布的319项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要在宣贯的基础上,会同卫生部抓好标准的实施,同时尽快发布已通报的44项标准。
22.为规范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重点开展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分类及标签协调系统(GHS)”有关的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工作。完成并尽快发布强化对高毒农药和高毒鼠药管理相关的标准;加快低毒、高效农药、鼠药产品标准的研究。
23.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加快修订一批安全防护用品标准,重点做好化学防护服、专用安全用品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程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
24.配合2008年奥运会举办的需要,加快发布一批体育场馆安全标准和服务标准以及体育器材标准,提高我国体育用品的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六、 高度重视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贡献和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标准的制定
25.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总体部署,围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标准化。以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为重点,加快建立完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和重要标准制定,积极推进软件标准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6.配合国务院“信息办”积极做好信息资源共享、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试点等工作;牵头做好法人数据库建设工作,全力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在各部门、各行业的应用和组织机构代码的立法工作;整合资源,发挥个方积极性,加强产品代码、商品条码工作,适时推进电子标签标准研制和国际接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7.积极开拓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以国家和地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专项为突破口,以国家重大科技研究项目为依托,发挥部门、地方、企业各方积极性,积极推进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围绕国家确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积极制定涉及出口急需的国家标准,用标准化手段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服务。
28.配合国家重点项目和工程做好相关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数字电子电视、无线局域网、音频编码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精神,配合国务院“整规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和急需标准的制定;配合有科技部重大科技专项,完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制定急需的国家标准。
29.加强工业自动化领域标准化工作。围绕制造业信息化,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和网络化制造系统集成关键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加快先进制造技术及自动化装备的数控数据模型标准和工业机器人系统控制及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积极开展工业自动化领域控制、通信、功能安全等方面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
30.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电网安全及电力建设急需国家标准的制定,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加快电工、电子、电器领域采用国际标准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针对欧盟《废旧电器》指令开展相应的研究和急需标准制定工作。积极推进《电渣重熔炉的实验方法》等已立项国际标准的制定。
七、 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1.推动加强地方标准化技术机构的建设,召开地方标准化技术机构经验交流和改革座谈会,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加强对实施试点的副省级城市和所在省的省级标准化技术机构改革的指导,做好其他副省级城市和所在省的省级标准化技术机构改革试点的推广工作。
32.各地要认真开展《食品标签通用要求》、十项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重要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推广,编制实施方案,并强化标准的事实督促。
33.在国家开展《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宣贯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开展层层宣贯;加大企业标准体系4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帮助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起草“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相关指导性文件,扎实抓好165个企业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广;同时积极开展对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咨询与服务,引导企业强化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4.积极推动企业采标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强对企业采标工作的分类指导。扩大对采标标志的影响;创新推行企业使用采标标志的工作机制,对推行采标工作重新部署,突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使用采标标志。建立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渠道,重点组织标准化工作基础好、有竞争力的企业实质性地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引导这些企业从一般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转变到实质性地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35.结合当地的产业优势和发展规划,大力加强对相应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为促进当地企业主动应对技术壁垒、扩大产品出口服务。
八、 加强标准化研究工作,加大宏观指导力量
36.抓好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课题的领导和管理,着力作好标准战略研究的深化工作的地方试点的指导。建立科技研究成果中制定标准的“快速通道”。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做好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重要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的研究,并尽可能增加这方面的资金支持。
37.继续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按国际通行准则和WTO规则出台相应措施,在全面考虑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适时出台相应技术性贸易措施。继续完善国家标准通报机制,认真做好国家标准的通报咨询工作。
38.整合现有资源,同意管理,优势互补,大力协同,促进标准化研究事业、出版事业和协会工作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九、 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
39.加快《标准化法》修订步伐。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前将《标准化法》修订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改革,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WTO/TBT的五项正当目标进行清理,并调整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审批程序,为《标准化法》修订后向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过度做好准备。对于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行政规章和管理办法,尽快予以修订,以适应标准化工作的需求。
40.加快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尽早为企业、全社会提供标准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系统——计划申报”软件,并重点抓好“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系统——阶段管理”、技术委员会管理、专家库等软件的组织开发工作;实施网站改版,达到权威信息及时准确、内容丰富、查询方便等要求。着手整合各部门、各地方现有标准信息资源,研究并实施全国标准化信息联合方案,建立统一高效、内容丰富、及时准确、互利互惠的国家标准信息网络。
41.进一步加强技术委员会管理。实行技术委员会和委员年审制度。为增强标准制定的市场适用性和满足企业的需求,根据技术委员会的业绩,对技术委员会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整顿效率不高的技术委员会,有效开发和整合技术委员会资源,在提高专家队伍素质上下工夫,推进技术委员会模式多样化发展。
42.加强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对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的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对秘书处工作人员和各地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层层培训网络,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精、作风好的标准化工作队伍。
十、 紧紧围绕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
43.加强对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统一管理。结合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情况,加快修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国际标准文件版权保护管理办法》和《国际标准销售管理办法》。扩大国际标准化活动范围,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合作交流服务。
44.创新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和确定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重点领域的评估方法并确定优先领域次序,组织国内有关方面对口参加国际标准制定工作,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参与活动的有效性,大力推进我国优势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建立以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企业为主体的国际标准的紧密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国际标准的内容和进展情况,为合理转化国际标准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做好前期准备。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尽快完成我国已经提交的国际标准工作项目,同时积极发掘推出我国标准中有可能成为国际标准的项目。
45.加快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国际标准化工作专家培训规划》和编写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知识手册,建立我国国际标准化专家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动态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展人员培训工作,逐步提高我国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尽快培养一支有国际标准化知识、懂专业技术和较高外语交流能力的“千人队伍”,提高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46.深入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管理层工作,积极开展地区标准化交流与合作。继续实质性参与ISO、IEC和PASC等国际和地区标准化组织的管理层工作,积极参加APEC/SCSC和ASEM活动,ISO、IEC和PASC三大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秘书处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参加年度大会的准备工作,逐步增加我国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各种工作任务数量,提高工作质量,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重点开展与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标准化合作,研究亚洲地区10+1和10+3经济合作体国家标准化合作,进一步加强东北亚标准合作与交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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