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省会城市新闻媒体多、药品器械经营企业多、广告品种多、人民群众广泛接触多的特点,采取建网络、抓源头、强硬件的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移送查处,有效打击药械违法广告宣传,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该局先后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主要做法有:
一是建网络,凝聚力量来监测。成立广告监测小组,全市各药械连锁公司指派1~2名业务骨干为广告监测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广告相关事宜的联络。各区(县、市)比照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指定1人担任广告监测员,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药品广告监测网络。
二是抓源头,瞄准商家来监测。每年与属地内经营广告品种的商家签订《长沙市药品经营企业(零售)不经营违法、违规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承诺书》。对不能履行承诺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加大对其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同时不受理其新开办药品经营许可申请,并将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黑名单”,取消其药品诚信单位评选资格,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对年度内因违法广告问题被责令整改2次(含)以上的,予以停业整顿。对销售相关违法广告产品情节严重或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进行行政处罚。
三是强硬件,优化手段来监测。安装并启用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安排专人对药品广告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频道监测;对涉及媒体级别高、监测难度大的违法广告,采取借用工商、公安等更高级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违法广告动态,努力减少广告监测盲点。同时,与外地同行部门取得联系,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对违法广告监测形成多路夹击之势。
2011年来,该局共移送工商局查处违法广告105起,提请省局对4个广告品种采取行政强制暂停销售措施,较好地遏制了虚假药品广告的蔓延,净化了药品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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