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陕西省略阳县郭镇4名干部酒后轮奸少女,致其大出血入院抢救。据略阳县公安局人员称,强奸案确有其事,4名男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受害者是一名12岁的女孩子,对于强奸者的身份警方未予透露。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也称,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受害者的确才12岁,当晚遭到了4名男子的轮奸。(11月30日西部网)
据悉,此案现已被陕西略阳警方定性为“涉嫌嫖宿幼女案”,而并非外界所传“轮奸”,目前已有7人被警方刑事拘留。震惊全国的“村镇干部轮奸少女案”,突然舵风一转变成了“涉嫌嫖宿幼女案”,不免让人疑虑。而后获悉,是因这位年仅12岁的初一女生是被本校一名初三的学生带出去,介绍给了这几名犯罪嫌疑人。而这名充当“中间人”角色的初三学生,也是为了捞取“中间费”才拉皮条的,这便把校园管理制度再次推向了风口浪尖。
不管是“嫖宿幼女”,还是“轮奸少女”,笔者相信每一个人看到这样的报道,都是难以接受、义愤填膺的。类似案例就如深圳官员酒后猥亵少女一样,一样的引起轰动,可是为何这样的“丑事”不但没有收敛,反倒是愈演愈烈?
在此不得不反思,首先,几乎每起这样的案例都是官员来“演绎主角”,无论是陕西村干部,还是深圳海关官员,无疑都是在披露对干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干出如此人神共愤的事情,想必并非一朝一夕的“功劳”。之前势必还有更多的丑事,只是那些恶事丑事在没有必要的监督管理下被轻松的抹去、掩盖了。而后得知,少女并不是轮奸致使大出血,而是当天经期的反应,笔者突然想到,倘若这名少女没有“大出血”而被送进医院,恐怕这件事情将还是会成为不为人知的小事被抹去痕迹吧。
其次,干部之所以能做出这等罪孽深重的恶事,正是因为外界过于“宽松”的环境,与此不得不追究的便是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失职。初中校园中会存在着“拉皮条”的“中间人”,姑且不说这位女生是自愿还是强行被带走的,陌生人来校竟然可以如此轻松带走学生,看见校园的管理和教育是何等的“脆弱’,若是学校都这样承担着这份神圣的责任,只怕是有朝一日校园会被“拐卖一空”。
最后,便是要聚焦到犯罪场所,正如之前的“上海少女援交”一样,这次依旧是在万恶的酒店。缘何酒店宾馆频频为犯罪人提供作案犯罪的场所,还是没有相关的制度制约,其实就是相关政府的“不作为”,实际就是间接的帮助了罪犯作案,这样看来沦为“帮凶”的就不仅仅是酒店宾馆,还有更多的社会因素。
在此,笔者是诚挚的期望此事能够引起更多的关注和重视,否则,这将不仅仅是危害到未成年的少女,更多的是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政府威信的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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