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部分具有安全通讯功能的设备及其同类产品,以及含有该产品的产品(certain devices with secure communication capabiliti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涉案产品是安装在各种电子设备上以便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能在两台设备之间形成安全通讯环境的设备。 2011年11月4日,VirnetX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具有安全通讯功能的设备及其同类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苹果公司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