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12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草案)意见的函 建标标函[2011]14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司局和标准化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协会,有关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部内有关司: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和产业政策,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在各有关单位申请的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协商,我司编制了2012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草案)(见附件),现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网址:www.ccsn.gov.cn )公示。请你们研究提出意见,于2011年12月20日前函告我司标准规范处。 联 系 人:梁 锋、毕敏娜 电话/传真:010-58934385 邮 箱:Liangfeng@mail.cin.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标准规范处 邮 编: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2012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草案) 附件2:《2012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草案) 附件3:《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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