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局面,我国的财政政策在保持“积极”这一主基调不变的基础上,财政支出大幅向民生倾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的政策与措施。展望2012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5日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新的一年,要把改善民生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谢旭人强调,2012年要更好地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记者从此次会上获悉,2011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预计达到3254.9亿元,增长27.8%。谢旭人强调,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的分析评价,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此外,明年还将落实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支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谢旭人介绍,明年我国将积极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并适当提高报销水平。完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医药费用支付制度。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力度,对贫困人口给予医疗补助。谢旭人说,明年我国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谢旭人表示,明年我国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外,还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央财政分别按月人均15元和12元增加补助资金。
2012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增加补助资金,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补助力度。市县财政要落实资金来源渠道,特别是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落实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此外,还将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和试点范围,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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