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1年 第99号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吉林省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医疗机构名称 |
认定专业 |
证书编号 |
吉林省人民医院 |
血液、呼吸、消化、神经内科、心血管、肾病、内分泌、肿瘤、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 |
34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
产科、妇科、计划生育、麻醉、中医妇产 |
349 |
天津市天津医院 |
骨科、麻醉、骨科(中西医结合) |
350 |
上海市中医医院 |
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肾病、中医神经内科 |
351 |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
肾病、心血管、肿瘤、消化、神经内科、普通外科、呼吸、皮肤、麻醉 |
352 |
天津市眼科医院 |
眼科 |
353 |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
小儿消化、小儿呼吸、小儿血液病、小儿神经病学、小儿内分泌、妇科 |
354 |
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 |
肿瘤、内分泌 |
355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院) |
中医脑血管、中医心血管、中医呼吸、中医糖尿病、中医消化、中医妇科、中医肾病、中医骨伤、中医老年病(老年性痴呆)、中医肛肠、中医泌尿、中医眼科 |
3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