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云南省鹤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中心,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强对辖区集体食堂、星级宾馆、农家乐、旅游景点等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餐饮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帮助指导餐饮单位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行业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等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在餐饮服务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广泛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
三是对餐饮服务企业和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对全县餐饮企业和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监管档案。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服务,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已到期而未申请办理的餐饮服务企业,下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以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和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重点以查处无证经营、未取得健康证上岗以及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及其制品、劣质油和调味品等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对发现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从业人员169人,增强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43人次,车辆95辆次,检查餐饮服务企业493家,与412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限期整改29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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