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12月28日报道,近日,网上曝出“福州实施避孕药销售实名制”,引发关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作出这一规定是为贯彻国家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记者查询发现,在贯彻这一方案时,除福建省福州市外,福建省三明市也作出这一规定。记者查询其他部分省市,没发现有要求实名的规定。 既然“避孕药实名制”是打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旗号而来,我们不妨先看看“两非”是什么——“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中止妊娠行为”,不难看出,“两非”的最重要指向,是胎儿的“性别”。而人们日常所用的避孕药或者紧急避孕药,是在防止意外怀孕、计划外怀孕,还远远谈不上胎儿的性别。
针对“两非”的质疑声,厦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省里早就有,但是执行起来有困难。就是为了打击很多人乱用堕胎药,也是为了控制性别比例,因为有很多人查出来是女孩就打掉。”对此网友普遍表示质疑,不明白紧急避孕和堕胎有什么关系。更多网友则担心实名制登记侵犯个人隐私。 网友遥远星星说:这是个人的事 ,怎么药监局没事干了吗 ?那些假药 、那些乱抬高要价的行为又不去管 。没事撑的,吃药危害大,那人工流产就没危害了?孰重孰轻?可笑,就直接出台一个禁止性生活的规定,一切都OK了! 对此,笔者的疑虑是在于实名制囊括的范围竟然可以如此之广阔。这是不是以后只要查查看身份证就能知道是谁,坐过哪个班次的火车去过哪里,更还能知道避孕过没?虽是玩笑戏言而已,但是这无疑是在侵犯现实当中公民仅存的一点隐私。要是说实名制是为了避免有人滥用避孕药品,笔者不解的便是一个人对于紧急避孕药又能滥用到什么地步,一次服用过多,或者一段时间内服用次数多密等“滥用”?那这些是不是应该是药品说明书和店员友情提醒的范畴了,还犯不着实行实名制。再要是说为了避免很多人因性别歧视乱用堕胎药,那笔者就更不解了,这“口服避孕药”和“口服堕胎药”的本质性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前者是避孕,后者是终止妊娠,这两者是可以混为一谈的吗? 毋庸置疑的是火车票实名制之后,给中国历年来都头疼的春运大难题松了松绑,但是“实名制”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当权利去使用的。实施前既要考虑的是有无必要实名,还应权衡实名究竟有无侵犯公民权利。倘若只为了所谓的响应号召而实名,除了在展示表现欲,还透露出来权力的霸道、无礼、蛮横,这样的实名并无裨益,对公民有的只是伤害、更多的伤害。基于这样的种种情由,药监局是不是该重新考量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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