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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1463 更新时间: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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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企业每削减1千克氮氧化物或者氨氮,将获得3块钱的补助。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发布,北京市实施了近3年的“以奖代补”污染物减排政策将再添两种污染物。 2008年,北京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设立区域污染物减排奖励基金,对与市政府签订“十一五”减排责任书并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削减1千克二氧化碳奖励1.2元,每削减1千克化学需氧量奖励6元。 据了解,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拨付给区财政,区财政再根据减排项目拨给企业,主要包括电厂脱硫脱硝治理、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程、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等。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也将专款专用,用于这些环保项目的实施和运行。 今年,北京市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奖励力度,将环保部在“十二五”期间新纳入考核的氮氧化物和氨氮也纳入奖励范畴,奖励减排的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其中,新增的氮氧化物和氨氮每削减1千克,奖励3块钱。 “北京今年用于奖励的金额将比往年翻一番。”北京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乔淑芳介绍,奖励资金增加的原因,除了新添了两种污染物,还与奖励措施的计算方法有关。她介绍说,过去的奖励措施算的是各个区县的总体相对减排量,也就是各自区域内绝对减排量与增量之间的差值。“十二五”期间,奖励将根据绝对减排量设定,由各个区县组织,直接奖励减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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