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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2012/1/1强制执行能效等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安规与电磁兼容网    点击数:703    更新时间: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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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俄罗斯2009/11/23推出的N261-FZ联邦法案“关于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联邦修正条例”和基于2009/12/21推出的N1222政府法令“所有在管制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标示含有其能效等级的信息”。 2012/1/1起,该法令将正式生效,届时,液晶显示器(LCD Monitors)、电脑显示器(Computer monitors )、 打印机(Printers )和复印机( Copying machines )必须标示能效等级,且该标识使用语言为俄语,可单独标示于产品本体上,也可以标示于Label中。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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