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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861    更新时间:20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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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   关   总  署


公  告

2011年 第107号


关于调整部分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根据2012年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对部分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曲马多(Tramadol)海关商品编号由2922500010调整为2922509010;

  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海关商品编号由2932999030调整为2932999053。

  调整后的海关商品编号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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