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期间,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总体部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做好春节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餐饮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收到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餐饮安全形势稳定。
为加强春节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元旦前夕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各地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防控餐饮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餐饮安全。
为督促各地加大节日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力度,1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边振甲副局长带队检查了北京市春节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春节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检查组分赴内蒙古、吉林、山东等地,对当地春节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表明,各地积极贯彻有关工作要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此外,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西、河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地政府领导带队检查了当地春节期间的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其他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带队督查了当地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动了节日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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