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节水小组组长、港务局局长黄穗文5日表示,当局计划上半年检讨已实施1年的阶梯式水价机制,以进一步提升节水成效,但2014年前水价将维持不变。
澳门由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阶梯式水费,在收费上划分为“家居用水”和“非家居用水”,收费按每两个月计,“家居用水” 分为三个阶梯,首28立方米收费为每立方米4.35元(澳门币,下同),第29至56立方米为每立方米4.83元,第57立方米或以上为每立方米5.27元;而特种用水(包括博彩业、酒店、蒸气浴室、建筑用水及临时用水等)为每立方米5.8元。
当局计划上半年检讨实施逾1年的阶梯式水价机制,配合2014年新订供澳原水价格,考虑是否需调整阶宽及收费等以进一步提升节水成效,但2014年前水价维持不变。
黄穗文表示,新水价机制实施至今达到预期效果,6成家居用户水价不变或减少,其余部分9成用户多付约5%;但同时商业用水量大增。当局计划分析新机制成效,包括特种用水等高阶用户有否减少用量等。
按粤澳供水协议,目前每立方米2.07元人民币原水价将于2014年调整。黄穗文预计,根据相关计算基准,原水价上调机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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