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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限制新建水电项目保护流域水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811    更新时间: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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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近年调研证实,不合理的产业布局、过度的水电开发是制约流域水质改善的重要原因。日前正式施行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严格限制在流域内新建水电项目,并要求科学制定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水电是福建省最主要的电力能源,目前在该省闽江等干支流已建成的水电站达1000多座。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缓解水电过度开发所造成的流域生态破坏现状,《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在严格限制新建水电项目的基础上,对已建成的水电项目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监管,该条例规定在运行过程中,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建设单位要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该条例还明确要求,各地需科学制定辖区内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根据流域水量和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科学制定调水方案。重点流域内水电项目应当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和调水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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