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石化)下属公司被指向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房产)发放高利贷一事有了新的进展。昨天,金鑫房产的刘明等三位原股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四川中石化不止有一家下属公司放贷,而是多家公司互相担保,利用银行资金放高利贷,并私分部分利息收入。三位原股东还提供了相关证据。
放高利贷公司不止一家
此前媒体报道称,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黄久长承诺向金鑫房产提供贷款,月息3分,并授权其侄子——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投资处副处长、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波具体经办。因金鑫房产无法还债,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金鑫房产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接管了金鑫房产。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金鑫房产原股东刘明、夏德菊和王家云发表声明称,卷入“四川中石化高利贷风波”的企业不止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家,还包括四川中石化旗下的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成都金点子佳信咨询有限公司和四川长盛投资有限公司。据统计,这4家公司分别向金鑫房产账户转入4250万元、2500万元、1700万元、760万元,且四川中石化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黄久长个人也向金鑫房产账户转入300万元,共计9510万元。
三人昨天还向到场媒体出示了银行电汇凭证、加盖有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的欠款证明、资金明细表等证据。
放贷资金包括银行贷款
三人爆料称,上述公司放贷的资金都来自银行和销售油品的进账,四川中石化设立这么多公司的目的就是让它们相互担保,以便向银行贷款,再将所获贷款以高息放贷,设立这么多公司也有利于分散借款数额,在账务上减少企业利润,偷逃税收,“据可靠消息,高额的利息中只有小部分被拿回四川中石化做账,大部分已被相关利益方私分”。
对于此前四川中石化所称相关资金“不是高利贷而是投资”,刘明等人予以否认,“如果是投资,为何借钱的是四川中石化旗下的系列公司,金鑫房产的股权却被黄波变更到了自己名下,而不是变更到这些公司名下?”
中石化回应
督促四川中石化给说法
四川中石化是否使用油品款和银行贷款对外放高利贷,是否私分了高额利息?记者近日一直与四川中石化方面联系,但相关人士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中石化集团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川中石化只是中石化集团与当地民企的合资公司,中石化集团只占40%的股份,且只参与油品业务,但中石化集团会要求中石化销售公司督促四川中石化给公众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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