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和越南的钢丝衣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涉案产品进行调查,并将于2012年3月23日和2012年6月6日分别对该案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 2012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M&B Metal Products Company Inc、Innovative Fabrication LLC/Indy Hanger和US Hanger Company LLC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和越南的钢丝衣架进行反倾销调查,对原产于越南的钢丝衣架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239990.60、73239990.80和73262000.20。申请方要求对自台湾进口的钢丝衣架征收18.90%~125.43%的反倾销税;对自越南进口的钢丝衣架征收117.48%~220.68%的反倾销税,征收微量反补贴税。